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:
一、 部门主要职责
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: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,抓好市直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、党的组织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检查、监督市直各单位党组(党委、直属总支、支部)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。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领导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,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。对全市各市、县机关党工委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。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
市直机关工委包括3个机关行政部室,分别为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。另按规定设置了市直机关纪工委。其中: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:
单位名称 | 经费性质 | 人员编制数 | 在职人数 |
市直机关工委 | 财政核拨 | 10 | 9 |
市直纪工委 | 财政核拨 | 5 | 4 |
三、部门主要工作任务
2015年,市直机关工委主要任务是:紧密围绕市委工作中心,履行职能职责,夯实组织基础,加强队伍建设,转变机关作风,凝聚发展合力,以新的党建工作业绩助推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。围绕上述任务,重点抓好以下工作:
(一)推进理论武装工作。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。通过中心组学习、专题培训、研讨交流等形式,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,学习领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、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部署。二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。依托“机关大讲谈”宣讲平台和“百名书记上党课”活动载体,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。推广“微党课”、“微讲堂”学习方法,开展党课交流活动。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。多层次举办各类文体活动,着力创建机关优秀的文化品牌。
(二)着力加强作风建设。一是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。推动市直各单位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,组织引导党员干部“四下基层”,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“四解四促”。二是认真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。引导党员干部按照“八项规定”和我市《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贯彻执行好我市出台的厉行节约、公务接待、因公出国(境)、会议费、差旅费等相关规定。三是推动机关效能建设。以绩效管理工作为抓手,推动各职能部门强化效能建设。开展“优化软环境”十佳举措的推荐评选活动,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。
(三)着力夯实基层基础。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。规范设置机关党组织的办事机构,严格执行党组织任期规定,巩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成果。二是创建服务型党组织。制定并认真实施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。重点加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。深化机关党组织“三结对”活动。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。三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。认真做好机关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,大力推进党务公开,畅通联系党员渠道,营造党内民主讨论、民主监督环境。四是抓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。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的指导和督促,提高生活会质量。推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。
(四)着力加强反腐倡廉。一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“八项要求”,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。二是强化反腐倡廉教育。深入开展示范教育、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,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,营造崇廉树廉的良好氛围。三是推进源头预防工作。全面推进办事公开,注重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。四是依纪依法严惩腐败。拓宽信访举报渠道,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,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。
(五)强化工作机制建设。一是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。推进中央《条例》和省委《实施办法》贯彻落实,推动党组(党委)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,研究解决实际问题。推行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,促进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务实履职尽责。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机制建设。持续抓好机关党建“1263”机制建设,不断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教育管理机制、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,努力建立一批“1263”机制建设示范点。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。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分片联系制度,加强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。深化拓展机关党建“三级联创”,形成上下联动、左右互动的党建工作合力。
(六)着力加强队伍建设。一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。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,把控制总量与优化结构、提升质量有机统一起来,重视从高知识群体、优秀青年、优秀妇女、一线服务岗位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。落实和创新“三会一课”,严格组织生活,开展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。二是进一步优化党务干部队伍。选好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。健全党建工作激励机制,做好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,推进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。
四、预算收支总体情况
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,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。2015年,市直机关工委部门收入预算为 192.69 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92.69万元,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192.69 万元,其中:人员支出 83.33 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5.43 万元,公用支出 13.93 万元,项目支出50 万元。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
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92.69 万元,主要支出项目(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)包括:
(一)行政运行 89.46 万元。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养老、遗属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等支出。
(二)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 万元。主要用于市直党的建设有关经费支出。
(三)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6.91 万元。主要用于基本离休费、离休生活补贴、离休特殊补贴、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及提前退休人员医保等支出。
(四)行政单位医疗 7.41 万元。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医疗保险支出。
(五)住房公积金 8.91 万元。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。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
(一)因公出国(境)经费
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。
(二)公务接待费
2015年预算安排1万元。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。
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
2015年预算安排12万元,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、维修、保险等方面支出。
附件:1.收支预算总表
2.收入预算总表
3.支出预算总表
4.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5.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
6.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
7.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
8.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《2015年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》